service tel

案前咨询:025-83266216  主任律师:15189801441

站内公告: 欢迎光临本律所网站...

案前咨询:025-83266216

主任律师:15189801441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中心E08-1幢1018-1020室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动态 > 法律资讯
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什么?同时又拥有哪些权利呢?

  律师的工作内容除了我们平常所见到的调解各种纠纷问题,他们也真的会像电视里演的那样为案件的被告人进行辩护,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他们辩护的内容也是依据事实内容和证据来的,不会说除这些之外的内容,否则就脱离了律师的基本道德与职责。那么具体的关于辩护律师的职责具体是什么呢?他们拥有哪些权利呢?今天小编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辩护律师的职责和权利。


  辩护律师的职责:

  律师的辩护职责是依据事实和证据来进行辩护,该阶段是律师工作全面、综合的体现。是律师发挥辩护作用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里,律师将根据此前他所掌握的一切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情节依据娴熟的法律知识全面地对抗公诉机关,与公诉机关展开全面的唇枪舌战,真正的一场法庭鹿战将全面展开。此时公诉人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将依据事实、证据、法律请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律师则恰恰相反,律师将根据事实、证据法律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并请求法院充分考虑自己的意见。律师将依靠自己娴熟的法律知识,雄辩的口才,敏捷的思维,捕捉每一个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并及时向法庭提出。此时被告人在法庭上如果没有律师的辩护他将是一个十分孤独和被动的角色。

  在实践中虽然法院是居中裁判的,但时常会不自觉的站在公诉人的一边,至少有这样的倾向。被告人此时处于被审判的地位,尽管法庭允许被告人自由陈述,但多数被告人不能,也不敢放开为自己辩护。害怕最终辩护不成反而落个态度不好,不愿接受法律的制裁的结局。

  而律师则没有这样的顾虑,他在法庭上将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被告人不能,或者不敢说的话,律师完全可以代替他说出。从而避免被告人因为害怕落个态度不好的结局而不敢为自己进行辩护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总之此时律师的工作和作用完全达到高峰。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律师将永远坚定地站在被告人的一边。忠实地履行律师应尽的职责。最大限度的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辩护律师的权利: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4、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5、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6、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7、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8、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9、律师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自行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10、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

  辩护律师的职责就是尽量为自己的委托人获得更多的优势,但这不代表他可以扭曲事实,同时法律赋予他的权利也是正常范围内的。

上一页:做律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应该具备哪些能力?

下一页: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有哪些?组织形式的区别是什么?
网站地图      XML地图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中心E08-1幢1018-1020室    案前咨询:025-83266216   主任律师:15189801441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8 江苏创盈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 ICP备案号:苏ICP备19009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