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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律媒智库
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从12月1日起,江苏司法服务收费(律师服务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由政府定价改为实行市场调节价。
11月6日下发的《省发改委关于放开房产测绘服务等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19]1010号)指出,按照“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的原则,对纳入《江苏省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苏发改服价发[2019]205号)的项目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司法服务收费(律师服务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
通知全文下: